1、负责全县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落实国家、省、市、县质量振兴的政策和措施;
2、组织研究和拟定提高全县质量水平的计划和意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的经验和方法;
3、贯彻实施质量认证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省、市局管理全县质量认证工作;
4、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
5、组织落实质量兴县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制定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6、宣传贯彻、组织实施强制性标准;
7、开展和指导农业标准化、工业标准化及其它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8、受省市局委托,组织对新产品、进口设备、引进技术项目的标准化审查;
9、指导、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10、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局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全县创名牌工作;
11、推进产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发证审查和信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办证大厅的日常工作事务;
12、负责全县产品质量、标准化方面的统计、信息、情况汇报工作,建立全县企业及产品质量档案;
13、负责县质量管理协会工作的日常事务;
14、负责对全县骨干企业的监督执法工作。骨干企业包括:各水泥厂、原经委、粮食系统企业(砖瓦厂除外)、原棉麻系统企业、二化、万家实业公司、春兰公司、重庆国人公司、芦苇总场企业、雨润集团、新澧化工、诺雅公司、赤峰煤矿及所属企业、邮政局修理厂、电信局所属生产企业、棉花原种场、优质棉厂、益侨制药公司、威尔曼制药公司、运达包装厂、祥龙彩印厂、雪龙公司、嘉轩公司、开发区内新增企业、艳电管理局所属嘉业达企业,新办500万元产值以上企业;
15、负责与县政府“放心办”工作的配合和协调,及时沟通情况,信息汇总,并负责接待“放心办”日常年度工作对口检查及汇报总结工作;
16、负责全县食品生产安全日常监督工作,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QS)严格把关,配合省、市局管理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及监督管理,依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能;
17、负责对全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前店后厂”、米粉、面条、小酒厂等除外);
18、负责所分管企业产品的监督抽样及对检测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19、负责全局“多家费、一家收”工作的牵头,搞好项目申报和收费测算及与优化办衔接上报等工作; “多家费一家收”标质股(食品办)与计量股分配以2003年分配方案为基数,以后新增金额部分按标质股(食品办)55%、计量股45%进行分配;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电话:0736-312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