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并负责总结汇报;
2、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协调质量技术监督与相关执法部门的相互关系;
4、指导本局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机构的业务工作;
5、受理质量投诉和质量举报,并按领导安排督促查处和办理;
6、负责县打假办的日常工作及打假成员单位的情况收集和汇总上报;
7、宣传和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律法规;
8、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9、办理行政复议和协调大案要案的行政应诉工作以及县委优化办督办事项的回复工作;
10、负责管理本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和考核发证的有关工作;
11、负责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
12、管理和组织法制宣传、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并协助分管领导确保《技术监督园地》栏目全年播出十期以上;
13、编制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法制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4、负责组织案件的审理、案卷信息归档等管理工作;
15、负责执法工作的统计、信息、总结、情况汇报等工作;
16、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17、负责全局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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