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管理办法》
程序:申请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应向有关人民政府计量部门递交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收费标准:600元/每个型号;复查考核收费400元/每个型号。
收费依据:湘价费(2002)132号
办理时限:3个月。
网站简介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帮助信息 - 联系方式Copyright © 澧县质量技术监督局